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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2-27 12:56 浏览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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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将自行车停在山底,准备独自攀登这座山。 /> 晒太阳 徐学军 在这样一个午后,太阳暖暖地照着,毛驴打着响鼻,几只母鸡在南墙下“咯咯”地抖着羽毛。老祖母一身臃肿,坐在稻草堆旁,一边捻线,一边眯缝着老眼,亲昵地看着起起落落的麻雀。风不再寒冷,稻草堆发出阵阵清香,这是天底下最好闻的香味了,渐渐地,老祖母的手慢了下来,身上热乎乎的。恍惚中,仿佛自己正坐在棉花地里,一个个棉花呲牙咧嘴,吐着洁白的棉絮。丰收年呐,老祖母喃喃地说。如果赶得巧,你还可看见老祖母的怀中偎着一个麻花辫,碎布花袄,那准是老人可爱的小孙女。老祖母爱怜地摩挲孙女的头,孙女的眼睛,清纯得如远方湛蓝的天。很快,老祖母豁了牙的故事又登场了。 一个乡间的午后,一缕阳光,一位稻草堆前坐着的老祖母,便浓缩了乡间冬日的幸福。 这时候,孩子出现了,紧跟着他们的是摇着尾巴的狗,他们三三两两追逐玩耍,热气腾腾,一会儿有人哭了,噪声尖锐,于是就有一村妇,匆匆忙忙地奔出,扶起孩子,擦去鼻涕,边拍打尘土,边喝斥说,谁让你跟他们玩的,走,回家去。但未到家门口,孩子又挣脱她的手,跑了。风从小河沟吹来,孩子们快乐得像一棵棵芨芨草。 这样的午后,太阳是暖和的。稻草堆前,聚满了农妇,即使是晒太阳,她们的手仍不停地做着,打毛衣的、纳鞋底的、做甘鞋垫的,一刻不停。她们也会说笑,不过声音低低的,都是些女人才在意的鸡毛蒜皮的小事。如果凑巧有那么一位新媳妇,红棉袄,绿裤子,就会成为众人评头论足的对象。“瞧,这身段真柔软!”“啧啧,好水灵的人儿,还不把男人疼死。”几个五大三粗的“母老虎”,干脆走上前来,自鸣得意地向她传授所谓治家“秘诀”,直躁得新媳妇脸红红的,心噼通噼通地跳。 男人自有他们的去处,他们才不同老娘们在一起。南墙根下,撵走老母鸡,扯过几捆稻草,一二三四,摔起了老K。他们玩的是拱猪。一会儿有人输了,便被可怜地赶下了场,学起了猪爬,有不服气的再战再爬,这时觉得失了面子的他的老婆,就会急急地赶来,扯过他的耳朵,一顿没头没脸的臭骂。引得众人一陈哄笑,他则抱着头蹲在地上,小声嘀咕,干什么,不就是牌不顺吗,干嘛骂人…… 阳光的阴影擦过眉梢,稻草的清香逐渐弥散,家温暖地招呼着每一个人。该回家了,明儿再去晒去太阳。 鹊儿身上口角羽毛的杂糅,让它成了集是非于一体的最为恰切的拉拢。而留给寰球的回顾最深的却惟有它的优美含义。古来此后,画鹊兆喜的风尚遍置民间,留给了民间数千年来追赶吉祥的沿革。《西京笔记》中有干鹊噪而行人至的讲法,必然是喜鹊报喜传闻的因为了。喜鹊,这名字里就湮没了许多的喜兴。一个带有化装性用语的发端,会引出延续串的优美意象来,你想啊,欣喜、爱好、爱好、喜不自禁、欢天喜地结果,集聚成了一出最精粹的笑剧;多吉祥的发端。再有,人们还会不计酬报地为喜鹊送上最最优美的设想;你听,两只鹊儿面临面,叫喜见面;双鹊中加一枚古钱,叫喜在暂时;一只獾和一只鹊在树下树上对望,叫欢欣鼓舞;而传播最广的,则是喜鹊登梅的报喜图,又叫兴高采烈。如何样,由于有了一个平安的名字,便被付与了如许多滋多味的意韵。如许丰富的吉祥内在,够喜兴了吧。但这只是是它的现象罢了。 31、生活就像我的歌声,时而不着调,时而不靠谱。 />与狗较劲 大人们常说,与不是人的东西较劲,其本身就不够人。后来读书,还读到过人不和狗斗的句子。可我这大半辈子偏偏与狗较上劲了。 不是我好事,找着与狗闹别扭。我也清楚,与狗较劲没有我的好处。可是那些狗们偏偏找到我,与我过不去,堵了我的路,撕破我的衣服,甚至咬伤我,你说你说,我不理它们行么? 很小的时候,我和狗很亲善。那时,母亲在生产队养猪,顺便养着队里的那只大白狗。母亲收工,大白狗便跟在母亲脚后到我家来。蹲在我家的大门口,或者趴在门槛上,高扬着头,半张着嘴,将红红的舌头吐在嘴边,很急促的喘气。每当我放学回家,它总要摇着尾巴,围着我亲昵老半天,跳起来将前爪子搭在我的双肩上,用毛绒绒的脸蹭我,用温热的舌头舔我,然后围着我欢跳,发着呜呜的欢叫。我每次吃饭,总要背着父母偷偷地将一些饭团或者馍团给它吃。早晨上学走得早,天还黑,我总要叫它陪我走上一段路程,直至天大亮了,路上有了同学,我才让它回去。它总是很听话,叫它回,它就回,从不纠缠。 玉米快要成熟了,为了防止人偷獾啃,队里将大白狗拴了铁链固定到玉米地畔的草庵旁守护玉米了。大白狗从此再也没能到我家来,我早上上学便失去了它这个忠实的伙伴加护卫,尽管母亲仍然每天几次地将"饭"送到地头给它。 那时候上学,天总是很黑。路边上零星的住着几户人家。这几家都养狗。这几只狗都和我们的大白狗熟识。那时候我上学时领着大白狗。大白狗是一只公狗,吃着队里的口粮,很雄壮。每当我们路过这些人家的时候,这几只狗都会欢叫着出来迎接。我的大白狗禁不住诱惑便过去和它们纠缠不清,或交颈亲昵,继之交欢,或争风吃醋,互相撕咬。直咬得对方少皮没毛,夹着尾巴拉着稀屎逃跑。大白狗总是很听我的话。当我发出停战命令时,不管战斗多么激烈,它总会立即撤出战场,飞快地赶回到我的身边。 大白狗被拴在玉米地边守护玉米去了,我一个人走在路上很寂寞很恐惧。为了防止狗啃玉米,路边人家的狗也都被关起来了。我见不到它们的身影,只能听见它们的吠叫。 这天早晨,我起迟了。天还黑。路上已经没有了同学。我小跑着往学校赶。腿软软的跑着,心颤颤的跳着。一定要迟到了,老师的一顿打骂是很难避免的了。正跑间,"呜--汪!"黑影中跳出一只狗,很大,是万顺家的黄母狗。万顺家的黄母狗是我的大白狗的情妇,和我的大白狗偷情交换不下十次,都是我给它办的好事。这家伙翻脸不认人,竟然趁我不备出来剪径,横挡在路中央,一幅恶狠狠的样子,对着我狂吠:汪汪,汪汪,汪汪汪。我被吓得魂飞魄散,裤裆都尿湿了。想起迟到的事,我便大哭。哭了半天,天就亮了。万顺的爷爷才慢慢地走出门来,唤回了他的黄母狗。 老师自然将我挡在了教室外。怎么才来?被狗咬了。咬哪儿了,怎么不见伤?我无言。同学们都斜着身子伸长脖子往门外看。有人喊,老师你看,他都吓得尿裤子了。满教室的同学都大笑了。老师也笑了。我觉得我丢尽了人,无地自容,头低到最低,恨不能有个鼠洞钻进去。老师见我那窘状,于是放我进去。放我进去后老师没有讲课。老师大讲怎么对付狗,怎么打狗。同学们听得很认真。我听得最认真。听着听着同学们都笑了。同学们笑了我却没有笑,一声也没有。我心里千百遍的默念,黄母狗,你狗日的等着吧! 自那以后,我每天上学总要母亲为我烧一块大洋芋。刚从灶膛里取出的洋芋滚烫滚烫的,我便装进书包去上学。走过养狗的那几户人家,快到校门口了,我便失望地将洋芋拿出来吃掉。终于有一天,万顺家的黄母狗出来咬我了。我早有准备,假装怕它,一见它便撒腿跑。狗就这德性,欺软怕硬,你越是跑它越是追。我一边跑一边从书包里掏那个滚烫的洋芋。等到它跑到距我最近,快要咬着我的时候,我将那个洋芋扔给它。它一口吞了洋芋。滚烫的洋芋粘在它的牙齿和天花板上,它一声惨叫,冒着稀屎逃跑了。从此,我上学放学,再也没见过万顺家的黄母狗,连它的叫声也没听见。 还有自来家的黑公狗。很大,但很瘦。尽管瘦,但很凶。我们的大白狗都不曾是它的对手。因为凶,所以主人对它管得很严,很少放它出来。这几天主人早起晚归的收庄稼,农活忙了,就疏忽了对它的管理,它便三六九的出来。出来了就堵在路上咬人。这家伙是个肯下口的主儿,几天里曾咬伤过一个要饭的一个学生。我得防着它。 因为它肯上身下口,根据老师的讲解,我得准备一个短距离作战工具以应对。我做了一个"狗阎王"。半尺长的木棍上,固定一条铁链,铁链的另一端拴一个铁锤。每天上学放学,我都将我的狗阎王袖在袖筒里。大大方方地从自来家的门前走过来走过去。我想,这黑公狗可能有透视能力,看见了我袖在袖筒里的狗阎王,才不敢出来剪我的径。这天早晨,它终于出来了。呲牙咧嘴狂吠大叫着朝我扑来。我猫着腰假装逃跑,它便显得更凶,一个劲地追我。我猛地蹲下身去,它便也猛地停止进攻,甚至开始后退。我一起身,它又追来。我才想起老师说的狗类天性里惧怕一种比它更小的动物--豺狗,所以惧怕一切短小动物。我便装着跑,它又追。直到追到我的脚后跟,眼看就要咬着我的时候,我袖筒里的狗阎王就像利剑出销,哗啦一声,那个铁锤狠狠地砸在黑公狗的头上了,打得它顿时嘴眼流血,嗷嗷嚎叫,夹着尾巴逃跑了。 秋收结束后,大白狗又回我家来了。我对它很冷漠,尽管它经常贴近我,甚至极尽讨好巴结之能事。因为它的同伙,说准确了应该是它的情妇不仅让我迟到了,更严重的是让我在大庭广众中丢尽了面子伤透了脸,尽管我已经狠狠的教训了它甚至已经置它于死地了。 大半生与狗较劲多数时候都以我的胜利而告终。可是有一次我还是吃了狗的亏。那是1977年的夏天,恢复高考的第一年。这天早晨,我满怀希望的赶往离家十里的公社所在地参加高考,骑着我的自行车,哼着我心中快乐的歌。走出五六里路。路边是一块苜蓿地。有三两个小伙子在割苜蓿,领着一条狗。不大。一尺来长。半尺来高。白色。这些我都没看见。我的车子蹬得飞快。小腿猛疼了一下。低下头,啊!我被狗咬了一口。我跌下自行车,新穿的的确良裤子已经被撕扯成一面旗,小腿上一个大伤口,鲜血流下去,在鞋窝里粘粘的。那只小白狗已经跑回主人跟前,张着眼睛无事般地看着我。考试要紧。我顾不得和它、和他们计较。掉转车头赶回大队医疗站包扎了伤口,回家换了裤子,再往考场赶。等我赶到考场,开考已经超过三十分钟了。按照规定,我是不能参加这一科的考试了。可幸主考老师与我相熟,经我再三解释,他看了看我的伤,请示考试办公室,终于把我放进了考场。那一节考的是我最得心应手的语文课,可是我连作文都没顾得写。这条可恨的小白狗,就那一口,不仅咬毁了我的一条崭新的的确良裤子,咬去了我小腿上的一块肉,而且咬走了我至少三十分的成绩,咬走了我可能会有的半壁辉煌。那一年,我没有考上重点院校,只考了个本地最最普通的学校。 快三十年了,那块伤疤还在。而且每当阴雨天,它便发红发痒,奇痒难忍。我便不自觉地想起那只小白狗,那只咬了我一半前程去了的小白狗。想起它,我便咬牙切齿浑身颤栗。 这些年,狗类成了宠物。电视上经常出现它们的镜头,城市的大街上有了狗市。那玲珑的身姿,那滑润的皮毛,那可人的举止,那小鸟依人般的媚态,着实令人可爱。可是女儿多次提出要我买一只回来,我总是不肯答应。(745000甘肃省庆阳市教育局
